各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机构、参保人员:
为落实近期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管控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的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现就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相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简化评估流程
(一)正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待遇有效期届满需重新进行长护险失能评估的,如有继续享受待遇的需求,可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协助申请,采用线上失能评估的方式进行;如确实无法开展线上失能评估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可暂按原失能评估结果给予享受相应待遇。
(二)参保人员如需新申请长护险失能评估,可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协助,采用线上失能评估的方式进行;如确实无法开展线上失能评估的,可暂按参保人员自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初步意见提供相应护理服务。
(三)待可实施上门现场失能评估时,由失能评估机构对以上参保人员进行上门现场失能评估的抽查、复核,并出具评估结论,市医保中心按评估结论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结算。
二、切实保障待遇
长护险失能评估机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根据疫情管控要求,在可开展上门现场评估、护理服务时及时联系参保人员(或代理人),在充分征求参保人员(或代理人)意见后有序安排上门现场失能评估、护理服务工作。
三、加强协调沟通
长护险失能评估机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管控要求,互相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养老机构、参保人员(或代理人)的沟通、解释;落实工作人员防护措施,避免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尽力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有长护险服务需求的参保人员(或代理人)在办理长护险预约上门现场失能评估、护理服务时,应配合执行管控要求,如实反映参保人员居住地址、病情等情况,确有疫情管控有关的情形或事项,不应隐瞒。
确因疫情管控要求无法开展上门现场失能评估或护理服务的,请参保人员谅解。
四、其他
各长护险参保人员如有疑问可通过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也可致电失能评估机构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广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gzsylbzj/
(二)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三)失能评估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6月8日